在斯蒂尔集团进行运营的区域内,斯蒂尔视自己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并认可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斯蒂尔尊重不同社会和国家的文化,社会,政治和法律的多样性。在各个国家法律法规构架及其影响下,斯蒂尔致力使其商业目标与下面所列出的社会和生态环境要求相协调。
斯蒂尔遵守并维护国际上颁布的人权。
斯蒂尔坚决反对腐败,敲诈勒索和贿赂。
汉斯 彼得 斯蒂尔斯蒂尔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贝尔特拉姆 坎泽拉博士斯蒂尔股份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